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鼎城区乡镇中小学,系鼎城区教育局管理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阳明中学,系鼎城区教育局管理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学识水平。
(二)具体条件
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5月22日-30日)。在湖南文理学院现场宣传,同时将招聘信息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网站公开发布。
(二)公开报名(5月31日-6月2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2日下午17:30。
网上报名者须在网站公告处下载并填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粘贴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85027292@qq.com)。
现场报名:5月31日至6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湖南文理学院南校区船型楼三楼宣讲室。
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5月31日-6月2日)。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要求提供如下资料:
1.已如实填写并贴好照片签好本人姓名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7月31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暂未注册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证书);
4.本人简历一份以及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获奖情况等方面的相应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现场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微信群内公示并报区人社局。
(四)确定开考岗位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紧缺学科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2023年6月2日17:30在湖南文理学院报名现场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微信群内公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五)打印准考证(6月2日)。参加笔试人员通过微信接收准考证PDF文件,自行打印。未按要求打印的,视为放弃。
(六)笔试(6月3日上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
6月3日12:00在参加笔试人员微信群公示笔试成绩。12:30前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查分(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步公示。
6月3日13:00前公布查分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七)面试(6月3日下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准时参考。
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10分钟,备课时限为30分钟,现场打分和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八)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九)体检(6月下旬)。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等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十)考察(七月上旬)。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进行拟聘用教职员工从业查询,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一)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区人社局批准,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壹次。
(十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公开招聘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经区教育局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一经聘用须在鼎城区教育系统单位服务至少满5年。岗位安排时考生可主动优先选择偏远学校(有边补的学校)岗位后再依据综合成绩依序选岗,不选岗、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考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鼎城区公开招聘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小组,区人社局指导、监督和管理,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加强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7384915(区人社局)
0736-7376951(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6-7376036(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0736-7395586(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鼎城区公开招聘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小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