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2023年应届和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年龄要求为不超35周岁(即1987年5月22日后出生人员);硕士研究生不超40周岁(即1982年5月22日后出生人员);博士研究生不超45周岁(即1977年5月22日后出生人员)。具体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要求详见《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会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人数及专业
本次招聘教师共5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5名。招聘专业等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和招聘有关规定要求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按应聘者的考试及考察情况,择优聘用。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8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iangqiao.gov.cn)公布,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7)专业代码请查阅《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为教育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完成试卷评卷后,湘桥区教育局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由“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湘桥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另行公告。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证书、毕业生报到证等原件。②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③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④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相关合格证书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⑤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4)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参加湘桥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
3.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力。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湘桥区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由湘桥区教育局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并公布。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具体考察工作由湘桥区及属下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潮州市湘桥区招聘学校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到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被聘用的人员应承诺在湘桥区教育系统内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变动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湘桥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本公告及附件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本公告解释权属于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8-2181826;
监督电话:0768-225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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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