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17名,其中管理岗位16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6月3日0时至6月7日24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登录学校官网,在机构设置栏选择行政机构,进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官网,在上方选择人才招聘系统即可进入),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将报名材料整理为一个不大于5M的PDF文档,并以“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硕博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就业部门签发的就业推荐表;
(4)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5)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未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日常事务处理能力、突发处置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学基本知识水平和心理学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以及高校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到开考比例,但未到达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所涉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运用能力、对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辅导员的理论运用及沟通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所涉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政策的了解和把握,以及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置、协调能力。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页公布。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756(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3年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