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条件:本科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岗位表)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6月12日09:00-6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6月12日09:00-6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6月12日09:00-6月17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6月12日09:00-6月1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6月19日9:00-6月2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相关从业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从业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岗位的,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再2023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1号—3号岗位考试方式为:技能测试和试讲。
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按照江苏省戏剧学校制定的考试办法执行。考试时间、地点、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之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方可进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试讲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二)4号—14号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委托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理论知识、文艺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江苏省戏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之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1号—3号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x50%+试讲成绩x50%;4号--14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1)身份证;(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5)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6)个人简历1份;(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学校组织政审,政审合格,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用人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在我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2.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校的院校毕业生,进校后两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方可初聘职称。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戏剧学校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56066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戏剧学校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664296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举报电话:025-8779861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江苏省戏剧学校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