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3年,平阴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8人,其中:平阴县人民医院、平阴县中医医院计划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39人;平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7家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本次招聘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in.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见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pingyin.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度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试时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6月28日16: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pyxwjjzzrsk@jn.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证明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缴费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情况,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麻醉学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C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A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C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9:00-11:30,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经审核后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详见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www.pingyin.gov.cn)。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平阴县卫生健康局(地址:府前街31号)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①《2023年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与《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
②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平阴县卫生健康系统内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⑥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保持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重新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平阴县人民政府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在县卫生健康局统一领导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可咨询报考单位),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离开招聘单位。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平阴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3、本简章由平阴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1-8789710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附件:2023年平阴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平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