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和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http://wwj.shaanxi.gov.cn/)发布《2023年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和特殊专业人才公告》,向社会公布招聘计划及招聘程序,启动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8时-6月21日18时(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陕西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和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将《报名表》(Word版和签名后的PDF版)和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PDF文件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招聘工作专用邮箱:sxswwj_ryzp@163.com。
所需资料(报名表填写内容的验证材料)包括:《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报告)和博士阶段各科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网上验证材料版;专业或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学校开具专业方向证明和毕业论文电子版或毕业论文封面、摘要、目录扫描件);学历学位承诺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代表论文、学术成果等。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电子版及扫描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以及网上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按时到陕西省文物局人事处(西安市雁塔西路193号119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告知报考人员。具体资格复审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考核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将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分个人陈述和答辩环节。个人陈述环节,报考人员介绍个人学术经历、成果、从事学科专业前沿动态以及今后学术研究方向和规划,时间5-8分钟;答辩环节,以考官提问方式进行,时间5-8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核。综合考生面试结果、资格证书、学术成果、业务能力等,结合人岗相适匹配度进行综合考核赋分。
(五)体检
分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据考核成绩研究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据考核成绩研究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发放招聘结果通知,组织新聘用人员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平、公正,陕西省文物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瑄、李满卫
联系电话:029-62893872,029-85360108(兼传真)
公开招聘工作专用邮箱:sxswwj_ryzp@163.com
陕西省文物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