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体制机制改革后高新区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五)坚持严格、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招聘资格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8年6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放宽到27周岁(1996年6月1日后出生);个别岗位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1993年6月1日后出生);留学归国人员应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符合有关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平顶山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已竞聘上岗的内聘及外聘工作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高新区网站(http://www.pdsgxq.gov.cn)和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8:00—2023年6月28日下午18:00
考生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度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6日8:00—2023年6月29日18: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6日8:00—2023年6月30日18: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信息表
报考人员在缴费完成后,请于2023年7月7日18:00前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5:1,达不到5:1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取消情况,将在平顶山高新区网站(http://www.pdsgxq.gov.cn)和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取消岗位招聘的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7月1日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再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平顶山市市情、高新区区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平顶山高新区网站(http://www.pdsgxq.gov.cn)和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凡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各环节。
(四)拟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如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拟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拟面试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格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其中,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报考岗位对任职资格有要求的,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或放弃应聘资格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后仍达不到要求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4.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请考生登录平顶山高新区网站(http://www.pdsgxq.gov.cn)和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查看。
5.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任。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最终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平顶山高新区网站(http://www.pdsgxq.gov.cn)和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高新区采用调取个人档案、背景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到应聘者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核实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任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高新区网站(http://www.pdsgx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如有被取消聘任资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要求办理相关聘任审批手续。
(八)薪酬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报考岗位价值系数发放试用期薪酬,不参与绩效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平顶山高新区现有外聘人员管理模式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薪酬待遇按照平顶山高新区部门(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平顶山高新区网站(http://www.pdsgxq.gov.cn)和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平顶山高新区网站(http://www.pdsgxq.gov.cn)和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聘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平顶山高新区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平顶山高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受聘人员未按平顶山高新区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任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平顶山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对本次招聘工作存在疑问的,欢迎电话咨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375-3998016 0375-3982699
监督电话:0375-3980526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