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女不限,长沙市户口(或经常居住地在长沙),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40周岁以下。
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限三、四级肢体、听力残疾者报名。
4、能够熟练操作WPS、WORD等相关办公管理软件。(具备2年及以上档案、文书管理工作经验或初、中、高级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录取)。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26日(周一)—6月28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为报名日期。通过市残联官网发布招聘简章(http://cdpf.changsha.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地点:长沙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大厅(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2号),报名电话:0731-85813362,联系人:罗功海。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中共正式党员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所在党组织证明等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征信报告)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打印)、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前往报名单位提交报考申请。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资格审查单位负责当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相关材料。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录取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长沙市国资委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得分最高者为录取人员。
3、录取。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将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将作为考察对象。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长沙市国资委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1、说明:20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6月26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6月26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列为考察对象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则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三次。
七、体检
通过考察后,确定为拟招聘对象的考生,需按照通知时间自行前往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合格标准严格按照《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长残联发〔2023〕16号)文件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
八、公示、合同签订
1、对考察合格人选在长沙市国资委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3、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九、其他
本公告由长沙市国资委、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长沙市国资委干部处 0731-85480982
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 0731-85813362,
监督电话:长沙市国资委机关纪委0731-85480970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907930
附件:1、2023年长沙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