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含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健康医疗新技术应用,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技术支撑、安全保障、人才培养,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承担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的运行管理任务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人,均为中级岗位,具体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5.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ahdata.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博士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中心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为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PDF格式)扫描件;
(2)应聘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未取得认证书的,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由培养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请将上述(1)至(6)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至邮箱sdjksgzxzp@126.com,按“2023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邮件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结构化测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shandong.gov.cn/)和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ahdata.cn/)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情况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68207
监督电话:0531-82768255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75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2.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