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综合文字工作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
2.全日制大专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会基本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4.年龄要求在35(含)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无违法犯罪记录;
5.取得C1驾照。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5日-7月10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下载附件进行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地址:1176123792@qq.com。
3.资格审查
瓯海区供销资产管理服务将根据报名信息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择优录用,面试合格分为60分。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合同试用期2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天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实行编外人员待遇,入职缴纳五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
九、单位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10楼。
咨询电话:0577-88539163、0577-88532196;应先生、陈女士。
十、其他事宜
入围体检、考察和公示人员名单会在中国·瓯海(www.ouhai.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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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供销资产管理服务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温州市瓯海区供销资产管理服务部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