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10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相貌端正;
3.淄川区常住户口或常住人口;
4.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好,有一定普通话基础,熟悉电脑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开除的人员;
2.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笔试(A01、A02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zichuan.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1日16:00。
审核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1日23:59。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笔试与资格审查
1.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7月13日8:00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二楼(般阳路22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本人身份证。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年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2、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方式为线下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笔试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2023年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需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3年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合同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学历、户籍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具体要求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如A01、A02岗位不需笔试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名,如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预先规定条件确定。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如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先按照1:1比例确定首批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其操作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符合本岗位工作要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上岗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进行岗位调整。
五、待遇
月工资按淄川区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执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和考核情况发放。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5282171
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5289005
附件:2023年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