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涉黑涉恶行为;
3.讲政治,观大局,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4.男女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6.身心健康,专业扎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
8.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二、聘期待遇
1.试用期1个月按照劳务派遣人员人事薪酬方案规定执行;
2.正式聘用后,薪酬、福利、保险按照临武县政务服务中心原有劳务派遣员工同岗位薪酬福利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社会政策)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湖南省临武县舜发投资集团2楼舜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03室)。
4.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7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5.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报考未成功。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和最终审查确定考试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内容:①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2份。②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4张)原件及复印件。
2.审查规定:①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定为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应聘笔试采用现场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技术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纪律要求:应聘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舜发投资集团1楼大厅公示栏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笔试合格人员。
2.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3.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包括:了解面试的求职动机、岗位知识掌握、综合素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5.面试评分方法
(1)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特别优秀的可高于95分。
(2)统分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报名人员现场面试总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4)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别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排名将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如入围人选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其空缺名额经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由应聘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劳务派遣并不再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五、考务咨询电话
本次招考考务小组(报名)联系电话:0735-7638173。
六、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临武县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