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6名,详见《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及研究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报名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科右中旗党政一号楼旗委组织部132办公室,咨询电话:0482—4130072。
(3)每位应聘人员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电子版照片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发送至kyzqrc@163.com;
(2)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外大学取得同等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网上验证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3)应聘人员属于盟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证明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4)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工作按照“随报随审”原则,对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1)应聘人员本人须在《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3)通过资格审查后,笔试前2日内向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
(4)按照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2设置开考比例,若引进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未达到要求,取消或核减引进人数;
(5)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全程参加本次引进人才设置的各项环节,如中途退出或缺考,则取消该人员应聘资格,相应岗位其他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引进人数的,则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参照本次引进人才平均成绩,由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引进。
(二)评估
评估由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评估通过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结合各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笔试环节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1:3比例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如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总成绩计算
评估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确定拟引进人选
根据各岗位引进人数,在应聘各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引进人选。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岗位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
1.拟引进人才信息在科右中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所空岗位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及进编手续
1.所有拟引进人员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在本次“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因应聘人员个人主观原因主动放弃引进资格(不包括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等客观原因不予引进的),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规定
(一)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科右中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科右中旗发布、科右中旗组工等媒体发布,请随时关注。
(二)本方案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1.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计划表.docx
2.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
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