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shunde.gov.cn)、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网站(http://www.shunde.gov.cn/zrzy)查阅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8:30至7月14日17:30。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shundebianyan@126.com,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顺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社保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或jpg格式,非拍照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代码-姓名”(如“A01-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我单位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版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岗位基本条件人选,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3:1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调整岗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减少岗位数量,取消或按实际报名人员继续推进招聘工作。
5.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年龄、相关工作经验等)均应在2023年7月10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或截止计算。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结果将电话通知,未通过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本单位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告知。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通过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自愿放弃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本单位决定是否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考生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经考试聘用的控员内工作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城乡规划编制信息研究中心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7-22831554、0757-22223595
监督电话:0757-22836900
咨询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