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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时间:2023-07-06 23:04:44 点击: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荆江南岸,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与荆州隔江相望,是“三袁故里”“百湖之县”和“千年古县”,也是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县城、省级森林县城,获评“全国百强储备县”“江南葡萄第一县”。公安县因水而兴、上善若水,交通便捷、工业雄厚,人文荟萃、城市精致,已成为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的一方热土。

  近年来,公安县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一体推进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全周期人才服务机制,广聚天下英才,为“建设生态区、打造产业城、冲刺二十强”提供人才支撑。2023年,公安县继续实施“才聚荆楚·性灵公安”计划,全县企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引一批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技能人才引进

  (一)引进计划。为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或重点产业龙头企业计划引进73名技能人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程序。企业人才引进实行企业自主招聘,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联系企业报名、企业审核应聘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企业组织面谈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企业与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等。

  (三)政策待遇。企业引才相关待遇由企业负责解释。企业引进的人才除享受企业正常待遇外,还可参照我县《关于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享受企业引才待遇,即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人员)、“双一流”本科生(含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年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期限最长为5年,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企业引才奖励由县科经局组织人才所在的企业按年申报并负责审核,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后,县财政按年度发放奖励资金。

  二、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

  (一)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计划125名(详见附件2)。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1.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院校批次以2020年各高校所在省市高考录取批次为准)、海外知名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部分急需紧缺岗位放宽至本科。

  以上所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均要求为全日制毕业生(含应届、往届),以国内院校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本科阶段需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下同。

  公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

  2.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适当放宽,具体见岗位表。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

  (三)待遇政策

  1.试用期。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实行最低3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硕“双一流”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每年发放一次。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职称评聘待遇。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

  5.配偶工作安置。本次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6.子女就学措施。未成年子女随迁的由县教育局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7.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鼓励引进人才服务期内报考我县公务员,录用后仍按引进服务年限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1.引进方式

  (1)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引进的方式,考察方案由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考核引进对象原则上不占岗位引进计划数,由县委人才办在本次招引计划总数内统筹调剂解决。

  (2)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2.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荆州人事考试网(www.jzrsks.cn)、公安县人民政府网(www.gongan.gov.cn)发布引才公告,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17日9:00至2023年7月21日17:00截止。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7月2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与参加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岗位表)。

  (3)资格初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告要求,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测试前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为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5)综合能力测试。

  相关测试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①测试人员初选。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40人及以上的岗位(以岗位代码为标志),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测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测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②测试。测试分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卫生类、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开考比例为1:2,并实行最低75分合格分数线控制。如有测试入围考生在测试公告发布后放弃或缺考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测试的,该岗位实行80分测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③综合成绩计算。若有测试成绩相同者无法确定体检入围人选的,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4.在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若确定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测试成绩低于75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5.公示及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发布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引才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机会。

  2.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政策咨询电话:0716—5110035

  举报投诉电话:0716—5112380

  中共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公安县企业2023年技能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公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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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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