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结合我区公办幼儿园2023学年度教育教学等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州市衢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本次招聘报名及考试情况,按一定计划数建立我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待聘备选库。待聘备选库建立后,根据2023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分批分期从待聘备选库中补充相应岗位的人员。幼儿园教师按劳动合同制管理。计划详见附件。
岗位 |
年龄 |
学历要求 |
教师资格证要求 |
建库人数 |
幼儿园 |
40周岁及以下 |
专科及以上 |
1. 具有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资格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但需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
150 |
二、招考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政治思想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二)户籍要求:不限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目前在岗的衢江区幼儿园合同制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2日12:00
2.报名地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706101950
3.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每位报名者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2日12: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间内或不能全部完成,报考人员宜尽早确定选报岗位,以免错失改报机会。
(四)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3年7月6日12:00-7月12日17: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需缴纳考试费用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属低保户的报名者需在7月12日12: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报名确认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7月12日12: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衢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8036313。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7月12日-7月13日。请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参加笔试。如时间安排有更改,将通过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或报名平台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7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七)现场资格复审
1.按照入库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数,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学位证等与报名资格条件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7月18日,具体名单、时间、地点以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或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请及时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待聘备选库。
入围面试对象按“蛇形分组法”分组后组织面试,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后计入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修正规则如下:
修正后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修正系数、修正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修正。
4.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修正后的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合格的,按照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0人的计划数纳入待聘备选库。入库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6.因衢江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等工作需要,经学校申请,报请衢江区教育局同意,按折合总成绩(不同面试组的需修正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待聘备选库中择优确定拟上岗对象。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一年。
(九)体检
1.拟上岗对象的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十)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衢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自动放弃考核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是否递补,由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十一)公示和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的分配采用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不按规定办理上岗手续,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上岗资格,并取消该考生下一年起三年内衢江区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资格。
4.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3.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或转增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4.本次招聘工作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0-3838951。
5.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570-8036313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