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普查工作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面试。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熟练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独立开展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并熟悉当地情况。
(五)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五经普清查摸底、普查入户登记、信息数据审核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应聘者通过电子邮箱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及填写完整的《港北区统计局公开招聘五经普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打包发送至港北区统计局邮箱:gbtj100@126.com,报名材料包命名为:姓名+电话号码(如:张三188****1234)。
(二)资格审核。通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和研究,初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人员,请报名人员确保预留的电话畅通。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选聘。聘期1年。
(四)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至7月14日
(五)咨询电话:0775-4258150、4259787,联系人:丘**、梁**。(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港北区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依法缴纳五险,差旅补贴按港北区现行标准发放。
七、聘用管理
经资格审核、面试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试用期结束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工作优秀的可根据工作实际申请续聘。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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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统计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