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根据学校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应聘人员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校拟招聘博士研究生15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市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nhrss.jinan.gov.cn)和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jnsjsx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应聘申请。将所有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nsjsxyzp@jn.shandong.cn),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如:教师+王**+博士研究生)。
报名材料包括: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济南市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2)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件扫描件;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原件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体检阶段前提供)原件扫描件;
(6)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4.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初次报名时提供的电子版材料相对应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根据工作进程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面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和专家评议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察体检人选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及要求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由单位统一领取。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学校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531-55778856
八、其他
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通知通过济南市技师学院(http://www.jnsjsxy.cn)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531-55778766,55778768,5577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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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技师学院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