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条件:持有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辖区户口的优先。
(二)岗位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勤奋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
3.工作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日常办公软件,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4.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专业及学历
1.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具有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优先;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巴马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30日,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巴马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巴马镇新建路165号巴马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
4.资格审查
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面试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由巴马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决定进行相应的面试、技能考核。根据各项考核考评成绩决定录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通过后由巴马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确定聘用人员
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参照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巴马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参照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待遇执行。与在编在职干部享受同等的出差、下乡等相关福利待遇。
(二)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公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巴马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6212189,联系人:韦进。
(三)本公告解释权为巴马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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