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河口区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干事1名,工作地点在新户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具有新户镇常住户口的三、四级(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及配戴辅助器具后能适应工作需要的二级(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2、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高学历者。
4、男性年龄18—40周岁,女性年龄18—4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判处刑罚或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7月28日;
2、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残疾证和毕业证(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5、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2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招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入围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55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按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后工资每月3120元,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年度考核和单位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续签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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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