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红山区消防工作实际,经红山区政府批准,红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16 人,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6人,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2.在招聘公告之日前具有赤峰市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出人员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
4.年龄18至25周岁,即1997年7月24日(不含)至2005年7月24日(含)期间出生的。专职消防员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公开招聘开始前已退役的士兵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即1994年7月24日(不含)至2005年7月24日(含)期间出生的。
5.服从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理位置的调剂;身体和心理健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红山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47.92.104.188/。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7月31日17:00。
3.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3日9:00—17:00。
参加体能测试时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体能测试项目实行淘汰制,如有一项不合格直接淘汰,不再参加下一体能测试项目。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四项测试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线才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按照《红山区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赋分标准》执行(见附件1)。
1、立定跳远≧2.01米。计分标准(满分100分)
2、俯卧撑≧6次/2分钟。计分标准(满分100分)
3、100米跑≤17"3。计分标准(满分100分)
4、1000米跑≤4'35"。计分标准(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成绩+100米跑成绩+俯卧撑成绩+立定跳远成绩)/4
体能测试成绩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7日上午9:00—12:00。
地点:赤峰市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红山区桥北云计算大楼一楼)。
2.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对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3.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退役军人的携带退役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政府专职队站岗位从事执勤工作满1年及以上人员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现场光脚测量身高。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5.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没通过,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查及递补后,达不到1:2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6.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8分钟,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言语表达和罗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加分
加分为:报考人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的,加1分;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出人员,加2分。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体能测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体能测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3.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2.由红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消防员的情形。
5.考察对象需协助考察单位查找本人相关档案资料。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公示结束后,由红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聘用人员须同时签订《保密协议》、《无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承诺书》、《告知书》等。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不适合继续工作的,解除合同。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十)培训
对确定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红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培训和考核,培训期3个月(培训期计算在试用期内),培训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五、工资待遇
1.(1)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基础工资2980元/月(含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承担缴纳部分),执勤工作补助50元/天。(2)职务工资:任站长职务500元/月,任站长助理400元/月,任班长职务300元/月,任驾驶员职务300元/月。以后年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指数变化,经研究后适时进行调整。
2.由红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工作期间提供统一的食宿、被装和管理教育等。
4.每年定期安排1次免费体检。
六、管理使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期间,统一着制式服装。工作内容主要以火灾扑救、抢险救灾为主,其他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安排。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的轮班休息制度,遇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敏感时间采取错时休息制(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工作灵活安排)。
七、纪律监督
1.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在赤峰市人社局官网上及时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红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8663119
接受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技术咨询电话:025-84687314,负责网报技术咨询。
附件:红山区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赋分标准.docx
红山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