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监控指挥中心工作人员5人、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5人。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详见《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 10月10 日至2018 年 10 月20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网,按网上提示填写《广州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并发电子版至邮箱:tangls@thnet.gov.cn ,经报名系统初审,并收到回复邮件后,方为报名成功。应聘者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详见附件1)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 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8年10月 27日(星期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天河区信息网公告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公文写作等方面的文化及水平(财务人员岗位增加对财务知识的考查)。笔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 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面试的当天,在面试开始前招聘单位将对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三)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30% +面试成绩× 70% 。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详见《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请考生提前办理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541786 87541798。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