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82名)
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19名,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18名,招聘执法队工作人员18名,招聘财务工作人员27名。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恪尽职守;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具体见岗位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五)专业要求具体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学科代码、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七)已就业人员报名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服务年限未满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其中: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录用的。
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徇私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古交市在编的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规定的服务期、现役、试用期、处分期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9:00——8月9日17:00
报名网站:http://bm.wsbm.org.cn/0351gj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且报考人员的姓名须与正在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完全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8月5日至8月8日期间,每天18﹕00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23年8月9日17:00前改报其它岗位。2023年8月9日17:00至8月1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到2023年8月11日17:00。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本人报名表。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于报名期间持相关材料到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报名截止后,教育系统岗位、执法队岗位和财务人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取消岗位后报考人员未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如数退还。其中,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在改报期间未提出改报要求的,将自动合并到指定的非专门岗位中参加考试。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精神,卫生系统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古交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间打印准考证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成绩60分(含)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卫生系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基础医学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政策及法律法规等。
(2)教育系统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科技人文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等;
(3)执法队和财务人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3.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3.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报名时填写信息的各类证书原件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合格的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通知下一名人员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档证明;有资格证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其中,大学生村官“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现续聘在职的,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且未续聘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2010年(不含)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团省委审核盖章。
2010年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直接携带合格证书,参加复审。服务期满、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人社部门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面试
1.教育系统岗位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
卫生系统岗位、执法队岗位和财务人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含)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
(三)体检、考察和递补
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递补
考生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分数合格的人员范围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到公示前一日。
(四)公示与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领导组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
1.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5年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2.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3.考生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4.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任职定级和岗位聘用时享受太原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五、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0351-2987385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古交市202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