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安图县总工会计划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招聘岗位专职从事工会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工会工作经验;
(4)应优先从熟悉集体协商工作的党政群机关、教学研究机构、企业管理部门从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关从业的退休离岗人员中选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独立承担参加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学等任务,熟悉办公自动化,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
(5)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备综合文字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性格开朗,善于从事群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2)外籍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3)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选人用人有关回避政策。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
安图县总工会二楼经审办
电话:0433-582168213894357822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在安图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安图县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保证明)、退休审批表、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以上复印件各二份,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4.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时间:2023年8月4日。
安图县总工会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前,安图县总工会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原件审核。原件审核时,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相关材料原件。原件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察
安图县总工会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体检
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应进行体检。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聘用与待遇
对受聘用人员,安图县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受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中应明确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责、权、利及约束条件。受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依照《吉林省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安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tu.gov.cn/)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考试信息,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招聘政策由安图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安图县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安图县总工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