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招聘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2023年及以前毕业并在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揭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2),招聘人数27人。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8日后出生的);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8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后出生的)。
2.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12万元(每月2000元,按实际租住月数,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最长可享受5年)、购房补助2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每年一次性发放);粤东西北地区博士专项生活补贴,一般每人20万元(分3年逐年发放)。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6万元(每月1000元,按实际租住月数,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最长可享受5年)、购房补助1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0万元(分5年每年一次性发放)。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辖区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聘用后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招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8日9:00-8月14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揭阳技师学院招聘教师”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填报职位。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上传申请材料。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以上材料均需扫描成PDF版本。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系统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五)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8月1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8月17日15:0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
4.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5.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在现场资格再审时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时间。笔试采取线下考试形式,主要测评职业教育等相关知识(包括时事热点、职业教育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8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长90分钟。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2天后在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在面试前进行网上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证书查询截图。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网上说课的形式。主要了解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教风仪态等方面情况。每位应聘考生选择本专业学科的一节教学内容(可自选)进行说课,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说课1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
3.面试时间和方式。
具体的面试时间、方式和须知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数确定招聘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
六、现场资格再审
体检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再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初审、复审、再审等招聘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再审的时间在面试后3天内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严重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八、公示
揭阳技师学院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揭阳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核准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揭阳技师学院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加强监督管理
招聘联系电话:0663-3374312(揭阳技师学院)
监督电话:0663-8235226(市人社局人事科)
0663-8339610(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3年揭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一).xlsx
2、2023年揭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二).xlsx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