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男女不限,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运用;
3、温岭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见附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3、报名地点:温岭市城西大道人才公寓3-4栋一楼(温岭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招聘窗口)。
三、招录程序
招聘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择优录取。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录用后与温岭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照本单位编外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温岭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143623(公积金中心)
86218008(招聘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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