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法律专务人员1名(详见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法律专务人员职位表》)。
二、招考方式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形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岗位为专职工作,被聘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应终止此前的工作(业务)关系,在被聘用期内不得同时在外担任法律顾问或从事其他律师业务等各类其他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至2023年8月18日17:30。
(二)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法律专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5.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若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报考考生须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考生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8月14日)。
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3),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络(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后发送至邮箱zfbzfxtjdk@dpxq.gov.cn,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法律专务+报名资料”;例如:“张三+应聘+法律专务+报名资料”。
(四)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
(二)面试:对于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候补人才库。1年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若本人同意,可从候补人员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方式和待遇
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刘工,0755-28336550。
点击查询>>>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法律专务人员职位表.xls
2.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法律专务人员报名表.doc
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