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体质测定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4.3万/年(含五险一金等所有费用),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首次合同签订期为2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80%计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8:30至8月25日17:3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sgzjwxj@163.com,文件命名为“XXX(本人姓名)+应聘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1)《浈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用A4纸双面打印,1份);(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一张(贴在报名表上)(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4)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5)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8)其他材料:如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报名提交的资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确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5.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及公告中的有关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10:00-11:00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3)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所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采取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提交报名纸质资料及原件,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资格条件要求,对照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若有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方式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所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拟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地点、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心理健康、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1.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将在浈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递补或补录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电话:0751-8312271)。电话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7:30。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