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及进一步加强我镇干部队伍储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3名,森林消防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序号 |
招聘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学历及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党建联 络员 |
001 |
3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不限专业。 |
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 |
中共正式党员(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党组织证明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
2 |
森林消 防员 |
002 |
2 |
大专以上学历。 |
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 |
适合男性。 |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9日止;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薪酬待遇
参照汝湖镇编外人员待遇执行,薪酬待遇标准,由汝湖镇人民政府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适时做出调整。
报考上述岗位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按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惠城区汝湖镇兴湖一路汝湖镇人民政府4楼408党建工作办公室。
报考材料:
1、《惠城区汝湖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准考证的,需持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日常工作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设计考题。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会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城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镇频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八)递补
如因人选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需岗位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镇频道)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汝湖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2-2796530。
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