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原则。
二、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6名(限男性)。
(二)招聘岗位
1、计划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16名,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0名;
2、报名及体能测试阶段不设开考比例;
3、岗位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剩余职数自动调剂至其他岗位,调剂结果将通过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报考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人员可同时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根据总成绩双向选择确定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发布公告之日前具有赤峰市巴林左旗常住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自愿从事消防相关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工作期间,经考核不符合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由旗政府统一调剂转岗,转岗后薪资待遇按照所转新岗位确定。
(6)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25周岁(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男性,具有高中、全日制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须持有准驾车型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年龄为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28周岁(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7)净身高不低于160cm,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8)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文身,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公告发布前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10)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11)有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12)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部队未服役期满人员、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3)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4)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址:赤峰市巴林左旗西城街道契丹大街258号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公开招聘窗口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6日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下载报名表后,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附带2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在公开招聘窗口参加初步体检,检查身高和体重两项指标,净身高低于160cm,体重高于标准体重30%,低于标准体重的15%的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①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并审验原件;
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并审验原件;
③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并审验原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打印件;
④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⑤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要求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报考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人员,可选择是否同时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
(5)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特别提醒: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整个招聘过程中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同步进行,由巴林左旗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巴林左旗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6-7885526。
3、现场报名后,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进入相应岗位的下一环节,考生于报名结束2日内,关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网站,按照要求到报名地点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体能测试通知单》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领取以免贻误时间安排。
(2)体能测试项目:①1000米跑②10米×4往返跑③立定跳远④引体向上。
(3)体能测试标准参照《202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聘消防员体能测试及标准》执行,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满分60分。体能测试中有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招录。
(4)体能测试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试人员:①要在测试前签订《巴林左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承诺书》;②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巴林左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能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③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④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因个人坚持参加体能测试或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行承担。
(5)依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数和报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低于或等于1:3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理解能力、应变及交流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确认,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不予录取。
(五)考核总成绩
1、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六)体格检查
1、体格检查由巴林左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检查地点为巴林左旗人民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2、体格检查费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不合格、在体格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格检查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体格检查医生与被体格检查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格检查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格检查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体格检查等结果,经巴林左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统一签订培训协议。并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统一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期3个月,培训期间由招聘单位统一发放培训补助(按照试用期工资补助)。
(2)培训期满经考核(包括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复检、综合表现等)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①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签订培训协议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行为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②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参加培训,未按规定报到的,或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③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正式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管理、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
(一)待遇
1、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巴林左旗政府专职消防员现行工资标准(包括岗位工资、社会保险等)执行。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基础工资每月3200元,正式聘用后年薪按48000元/年的标准执行(含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试用期基础工资每月4000元,正式聘用后年薪按60000元/年的标准执行(含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2、单位统一提供食宿。
(二)管理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执勤、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具体作息时间按照巴林左旗消防救援大队发布的作息时间执行。
2、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作制,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全员取消休息和备勤进入执勤战备状态。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专职队伍中担任的职务,由巴林左旗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考核和测评结果进行任免。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培训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均可递补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正式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巴林左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计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本次招聘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巴林左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作出调整的,届时将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七)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由巴林左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将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予关注。
(八)本公告由巴林左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7885526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7861000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附件:
巴林左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