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A1证驾驶员1人,C1证驾驶员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见《2023年太湖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9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9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从业以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从业以来有违法肇事等严重不良记录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9月1日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太湖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众号平台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8:00至2023年9月8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太湖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法华路197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公务用车驾驶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太湖县人民医院出具的视力证明、部队服役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即日起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5025284@qq.com。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资格初审
由太湖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统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9日
2.笔试时间:2023年9月10日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满分100分。
5.笔试内容为驾驶员公共知识。包括机动车驾驶理论、驾驶技能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交通法规和驾驶员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6.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2:1,开考比例达不到2:1的,23001岗位人员直接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环节,23002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数。
(四)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9日
2.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9月10日15:00-17:00。
3.技能测试地点: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4.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5.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驾驶素养和驾驶技能(含场地驾驶和道路安全文明驾驶),对应聘者的安全法规意识、驾驶技能等作出评价。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由太湖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招聘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驾驶证、太湖县人民医院出具的视力证明、部队服役的相关证明、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
(六)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1.考察体检人员确认。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学历排序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由太湖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间。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太湖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众号平台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在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太湖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15357050680(张)15922373858(汪)
监督电话:0556-4289880
太湖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