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共7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可按比例核减本次招聘指标。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1.常山县生源或常山县户籍(户籍以2023年9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2019年至2023年毕业,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白马路159号)
符合报名条件者提供:(1)《2023年常山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暂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9月14日到人社局二楼207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由县人力社保局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开始时间24小时前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载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指标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相等的,可进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阶段出现空缺,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常山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反映问题查实并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聘用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若出现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被聘用的体检合格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至下一次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招聘)。拟递补人员考察合格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的收入按照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其他事项
1.招考过程相关信息(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成绩、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等)一般只在常山县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公告)信息。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录用)资格的处理。
3.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资格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2023年常山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贴好照片,另一张可贴在照片上方的空白处,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将所需的材料复印件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公开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570-5661300、0570-5021874(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附件1:2023年常山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