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鲤城区自然资源局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和事业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8年9月之后出生)。
3.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如满足土建类、规划类、测绘类、森林资源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等专业大类的优先考虑。
4.能熟练应用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律意识强,身体健康。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8日。
2.报名方式:填写《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zrzy9930@163.com,(压缩文件名统一为:姓名+电话号码)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经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招聘方式
结合评估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通过面试方式,根据成绩确定招聘人选,面试成绩占10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政审合格后,由鲤城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薪酬待遇参照鲤城区编外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庄丽梅,联系电话:0595-22769930(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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