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南宁市马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名。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4.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9月14日。
2.报名地点:南宁市马山生态环境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82247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报名人员。
网上报名时,请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表扫描发邮件至mshbjok@126.com,进行资料审查。邮件统一以“2023年招聘+报名人员姓名”命名。
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资格。
五、招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后,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进入面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需在我局通知面试当天提交个人报名表原件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
六、考核、体检与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经我局及马山县宏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审核,从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我局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按照马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外聘人员相关规定管理执行,由马山县宏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规定按月支付外聘人员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等。
2.聘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一个月),聘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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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马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