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2.要求女性,海盐县户籍(以2023年9月23日的户籍为准),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在报名前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育婴员或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在2021年以来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3日一天(上班时间08:30—16:00)。
(2)报名地点:海盐县公共卫生中心(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707办公室。
(3)报名手续:
请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1),认真如实填写后粘贴照片。
考生按所报考职位的要求,持相关材料(报名表、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以上所需材料均一式一份。
特别提醒:凡《招聘公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考生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考生以上材料外,还需代报人员登记表、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能下载打印报名表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1张。
2.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报名当天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
4.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门户网站、海盐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5.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对象公告》发布以后如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6.应聘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至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事项请随时关注海盐门户网站、海盐县人事人才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执行。本次招聘的“招聘公告”、考生成绩、体检名单、公示等事宜都将在海盐门户网站、海盐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6022673,86865106。
监督电话:0573-86029162
附件:
1.《2023年海盐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制外保育员报名表》(请填写后打印).doc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