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股室工作人员,男、女各1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二)具体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统计学类、土建类,所学专业应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3.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熟练应用计算机。
4.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统一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压缩发送至qzfzfgbgs@126.com。
3.报名所需材料为:
(1)《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扫描件;
(3)毕业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将进行初步的简历筛选,并统一安排时间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四)体检:面试合格后自行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四、聘用及待遇
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丰泽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区劳务派遣人员薪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面试合格后,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岗位要求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综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汪,联系电话:0595-22506306(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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