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3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恩施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7日17时。
3.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718-8262596
4.报名要求:符合条件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恩施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现场报名。上述证件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9月30日止。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恩施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收到报名者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医院要求者通过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公告栏等形式公布笔试人员名单。
(二)测试
1.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保留该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可进入下一环节,择优选聘。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均相同,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优先,若没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进行加试。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
4.既有笔试对象,又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只是确定面试对象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5.测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14:30
笔试地点:恩施市妇幼保健院6楼学术报告厅
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14:30
面试地点:恩施市妇幼保健院5楼会议室
6.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生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合格的人员,在我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公告栏等形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五)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科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院将根据需要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其待遇按照《恩施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用。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附件:恩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恩施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