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87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创立初期组建的环境科学研究机构,是直属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围绕深圳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环境生态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技支撑,为社会环境保护需求提供咨询服务。我院是深圳市高层次科技人员高度密集的科研单位之一。
大气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所主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与应用研究,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污染过程分析、减排效益评估、污染管控关键技术、排放清单编制、协同控制、碳达峰与碳中和策略、绿色低碳技术和服务等技术支撑工作,是深圳市最具影响力的大气研究团队之一,也是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根据研究工作需要,现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说明
本次拟招聘3人,具体如下:
(一)岗位1(2人)
岗位职责: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与政策机制研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温室气体减排潜力与实施路径、城市气候风险管理与适应、低碳技术与产业咨询等相关的技术研究工作。
基本条件:
1、具有环境科学、环境管理、环境经济、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备气候模型构建分析及数据核算能力;
4、逻辑思维清晰、谦虚好学、团结协作;
5、具有复合专业背景、有气候领域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ArcGIS等制图软件的应聘者优先考虑。
(二)岗位2(1人)
岗位职责:开展污染治理成效评估、污染应急管控、大气污染健康风险、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等研究
基本条件:
1、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大气环境、机动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领域的污染管控、排放因子测试等研究经历或经验。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责任心;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项目业绩材料、近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寄至(dqszaes@meeb.sz.gov.cn)邮箱。本轮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个人简历名称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学历。
(二)资格审核
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以及研究能力证明等材料参加面试。
(四)体检
综合能力考试合格者须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签订劳动合同
经审查符合岗位和专业条件者,体检合格的,统一组织签订合同。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聘用。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一街环保大院50号3栋
电子邮箱:dqszaes@meeb.sz.gov.cn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