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
二、岗位职责
协助所在单位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窗口接待受理、欠薪线索平台处置、劳动维权信息收集、文字处理等基础性工作,年底、春节前后等特殊时间段需经常加班。
三、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五)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六)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报名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
(七)具有人力资源、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经历;
(八)熟练掌握word、excel等计算机办公软件;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2023年9月28日24:00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报名表附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等材料发送至fzldjcc@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所有文件请打包压缩到一个附件,压缩包内文件按照提交材料命名,如:XX身份证)均命名为:报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姓名+手机号。
3.咨询电话:0591-87305093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需与报名表中填写一致,如有材料缺失或信息不符即不通过资格审核。
(三)面试
经初步的资格审核,择优进入面试环节,我局将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聘用
1.根据面试考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经核验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二)月均应发薪酬4000元/月左右。工资、绩效奖和福利待遇等总经费6.13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午餐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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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