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邢台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邢卫基层函[2023]13号)要求,为补充优化信都区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录用,县招乡聘村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或配偶一方具有邢台市信都区户籍或长期在信都区居住;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符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注册要求;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4、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非择业期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毕业生,需通过笔试后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5、招聘对象年龄需在35周岁(1987年10月10日后出生)以下,有医疗机构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0月10日后出生);
6、报考户籍地所在乡镇村医岗位者优先;如报考者同时符合免试条件,则同时参加考试,笔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经报考岗位所在村委会同意后,方可纳入一体化管理。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信都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3.地点:邢台市信都区卫生健康局502室
4.联系电话:0319-67719320319-6771807
5.报名要求: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下载《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附件2),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要求的岗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村卫生室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报名材料:
(1)《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表格需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含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由信都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1:1即可开考。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信都区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提供试卷,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设立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在“信都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笔试有作弊、缺考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七)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户籍地所在乡镇村医岗位者,学历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前公示
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信都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有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信都区卫健局监察室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
五、聘用方式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将聘用人员名单上报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因应聘者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该岗位应聘者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大学生村医经聘用后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
六、聘用注册
公示结束后,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乡村医生注册。
按照本人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考核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程序,卫生健康局统一对已聘用人员颁发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实行“乡聘村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和考核。
七、工资待遇
本次新招聘的乡村医生在村服务期间,按照原一体化村医待遇落实,收入根据服务人口,由医疗收入、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一般诊疗费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保障。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邢台市信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申请表
附件2: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
邢台市信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