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
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二)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有较强的理解与表达能力,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
(四)能吃苦耐劳,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州区四家班子楼218室,位于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378号)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三)面试
由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参加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
(五)体检
入围人选由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其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按1:1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下旬。
(七)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10月下旬。
(八)试用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即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按《中共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办发〔2017〕8号)规定执行:本科及以上学历每月按2500元核发(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大专学历每月按2300元核发(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宜州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二)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暂聘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未尽事宜,请与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778—3188668,31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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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