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东台市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2名;
市公墓管理处下属单位东台市福寿园公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2.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8年10月10日—2005年10月17日)。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的不得报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市公墓管理处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为墓区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条件艰苦,需独立值夜班,适宜男性。拥有C1以上驾照,驾龄在5年以上者优先。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市民政局办公室(新民南路9号)。联系电话:0515-85211410。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持有C1以上驾照人员需提供驾照原件。同时,本人现场填写《报名申请表》。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削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缴费(100元/人),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合格分数线5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市公墓管理处下属单位岗位,拥有C1以上驾照且驾龄在5年以上的人员,总分加0.5分后参与总分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东台市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市公墓管理处下属单位东台市福寿园公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合同制,与东台市公墓管理处下属单位东台市福寿园公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均不低于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东台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