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天等县人社局辅助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同等条件下,2023年度驻崇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4.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计算机操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址: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天等县天等镇仕民新区仕民二道果必路1号);
(三)报名方式: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好《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提交报名纸质版材料到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531800。
四、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给工作人员审查;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后当场告知报名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五、面试
由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聘用单位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二)聘用期间,聘用单位不安排食宿,由受聘人员自理,受聘人员出差费用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九、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工资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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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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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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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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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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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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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最高学历) |
全日制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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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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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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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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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授予单位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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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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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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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 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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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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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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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 |
从事的工作及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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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材料中应有相应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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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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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 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名人签名: 日期: | ||||||||||
资格审 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