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临海市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选聘单位 |
选聘岗位 |
选聘计划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 |
综合管理 |
1 |
不限 |
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
临海市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 |
计算机 信息维护 |
1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等相关专业 |
1.具有1年以上计算机信息化及维护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2.需安排基地值班,建议男性报考。 |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范围为浙江省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已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含)。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5.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入围面试环节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在面试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临海市政府行政大楼142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522114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临海市内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临海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论文等。
(2)临海市外允许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临海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证件照、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论文等一并打包后命名为“姓名+临海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zjlhsjw@163.com,并致电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576-85221140)。
(二)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取消选聘计划数。
(三)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选聘证明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实际人数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选聘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公示和交流。综合素质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期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交流手续。
四、其他事项
1.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本公告由临海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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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海市纪委
临海市监委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