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基层网格管理综合保障中心为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下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我市基层网格管理工作,增强服务城市发展的能力,根据《晋江市硕博人才倍增行动方案(2021-2025年)》(晋委人才〔2023〕6号)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情况具体如下: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人员须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学历类别不限。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0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各项信息。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晋江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申诉时间内致电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自负。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申诉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8:30―11:40,14:30―17:30)。联系电话:0595—85681347。
(三)资格复审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登记表提供原件,其他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提交)
①《2023年晋江市基层网格管理综合保障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1份。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属2023届毕业生的,博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最迟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在报名时应先提供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
③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考核试卷设置3道题目,每个考生考核时间为15分钟(含思考时间),其中思考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按照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定后,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总和取算数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若进入考核人数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考核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从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本人。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学术规范、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中共晋江市委编办、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考试过程如有疑问,请来电晋江市委组织部:0595—85681347。
2、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59789。
3、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fjzk.fjrst.cn/home)、泉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和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晋江市基层网格管理综合保障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