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简介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是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防灾减灾救灾的监督管理,位于双拥路48号。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人数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
2.招聘人数:2人(技术岗位1人,工勤岗位1人);
3.岗位要求:需要值夜班;
4.学历及年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
三、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规定,技术岗位3077元/月起,工勤岗位2715元/月起,享受带薪年休假、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办法
1.发布招聘简章
在南宁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j.nanning.gov.cn/)和广西人才网发布招聘简章。
2.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于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到南宁市双拥路48号南宁市应急管理局1楼大厅现场报名。报名需填写《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同时提供个人简历1份,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10月20日前在南宁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应试者名单并电话通知其本人。
4.应聘考核
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应试者本人。
5.体检
根据应试者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经查询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
在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及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8.培训上岗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岗前培训并进行独立上岗考核。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详询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人事科。
电话:0771-553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