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人力资源管理1名
三、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岗位 名称 |
类别 |
计划 招聘数 |
招聘条件 |
考核 方式 |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其他 | ||||
人力资源管理 |
普通雇员 |
1 |
38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人力资源管理、 行政管理 |
1.熟练办公软件操作 2.具有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
结构化面试 |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年龄在38周岁以下(指1984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为准。
3.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10月25日。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zjw.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zjw.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简章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7日(周二)9:00—10月21日(周六)17:00。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10月25日(周三)9:00—17:00
2.地点: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34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二办公楼十楼)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在线学籍/学历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
(三)考核
1.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工作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将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
5.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录取对象。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0731-88665904
(二)监督电话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0731-88667178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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