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南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1、承担市环委会会议组织、报告请示、通知通报、信息调度、数据共享、督导考核以及成员单位协调联系等各项日常工作;
2、承办环委会办公室的其他事务。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严格遵守单位纪律;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录用。专业要求环境保护、化学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0月至2005年10月出生);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地址:南雄市永康路108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表格);
(4)联系电话:0751-3888069
2、考试
本次考试由环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采用面试遴选的方式。
(1)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初定10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3)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
(4)其他: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短信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和排名将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
3、体检
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在南雄市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市直机关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南雄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环委办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完全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劳务关系。聘用期内,年薪33600元(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七、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南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南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南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