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在职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北京市常驻人口户籍或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博士后人员。
(七)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
2.报名材料
(1)完整填写并签名的《经济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项目论文成果、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并制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
4.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门户网站公布。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我院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安排将在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门户网站发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分数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知识体系、业务潜能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察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我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接收手续。
联系人:宋老师、顾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5917、010-61595939
报名邮箱:jyyzhaop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