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毕业5年内苏州市区户籍(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工业园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截至2023年10月31日);
(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目前处于失业状态,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相关材料是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和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根据岗位需求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三)笔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按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3:1的按照笔试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和录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监督电话:0512-68084011。
附件:《2023年高新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双选招聘岗位简介表》.pdf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